近期網絡上出現了一些關于知名人士的不實傳聞,公眾對其背后的真相更是議論紛紛。這些“黑料”的曝光不僅引發了網友的熱議,也讓我們對娛樂圈的復雜關系有了更深入的思考。在信息傳播迅速的當下,如何辨別真偽成為了我們需要面對的挑戰。無論是吃瓜還是深度揭秘,保持客觀理性才是理智的選擇。
閩南網1月27日訊(閩南網記者 柯嘉進)依據《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第46條第3款:“物業服務施行商場調節價的,物業管理職業協會能夠依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發展水平緩本錢變化狀況,定時發布各類物業服務項目、服務規范及參閱價格”的規則,本著“質價相符、優勝劣汰、質量提高”的準則,2024年12月,漳州市物業管理協會對漳州市住所小區、商業寫字樓物業服務費有關狀況進行了解查詢,一起結合近年來本市物業服務本錢(含人員工資規范及社醫保基數規范、物價變化、企業經營管理費用等)以及各類小區的質量、規劃、服務水平等相關要素,編制了《2025年漳州市住所物業服務費職業參閱價及物業服務等級規范》,以供建設單位或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簽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時參閱運用。
一起,結合業主的志愿,如有郵件服務、便民服務、突發停水停電服務等15項增值服務需求,可參閱《漳州市住所物業增值服務內容》,安頓小區可參照職業參閱價四級或五級收費規范施行;各縣(區)、開發區(投資區)可量體裁衣進行恰當調整。
據悉,關于已簽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小區按照合同約好履行,依據《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第46條第4款的有關規則,結合物業服務實際狀況,對需求調整物業服務費用的內容,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加表決,終究要通過參加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加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贊同。
詳細文件內容詳見漳州市物業管理協會官方大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