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娛樂圈頻頻曝出各種“黑料”,引發了大眾的廣泛關注與討論。這些未曾公開的內幕,不僅揭示了明星們光鮮背后的真實故事,也讓人們對于偶像文化有了更深刻的思考。諸如不和傳聞、潛規則、情感糾葛等各種話題,隨著社交媒體的傳播,迅速成為熱議焦點。無論真假,這些爆料的背后都反映了公眾對名人生活的好奇與期待。
2月22日,《哪吒之魔童鬧海》(簡稱《哪吒2》)在香港正式上映。
首日排片量從原計劃的500場激增至超800場,創下港澳地區影史單日排片最高紀錄!
(圖:星島頭條)
不少香港網友在交際途徑上紛繁訴苦:“早上9點的場次都滿座?到底是誰在跟我搶座位!”
通仔感嘆:“這簡直比春運搶票還難!”
但是,搶電影票還僅僅開端,更張狂的是搶哪吒周邊...
(圖:央視新聞)
自《哪吒2》爆火后,泡泡瑪特推出的“天然生成糾纏”聯名盲盒一經上市便秒空。
(圖:小紅書)
線上抽盒的預售乃至現已排到了6月30日:
(圖:泡泡瑪特)
萬代南夢宮推出的“哪吒”和“敖光”手辦在二手途徑閑魚上的價格最高已打破千元大關:
(圖:咸魚)
還有杰森文娛集團旗下集卡社推出的《哪吒之魔童鬧海》電影官方聯名保藏卡,全途徑出售額在一周內打破1億元。
(圖:網絡)
這不,最近香港就有蛋糕店,沒有禁住“哪吒爆火的引誘”,假勢推出“哪吒蛋糕”。
價格每磅高達420元,引起了咱們的廣泛重視。
(圖:星島頭條)
買家秀與賣家秀
這家“紅豆烘焙”是香港的一家連鎖蛋糕店,共有五家分店。
這次的灣仔店及旺角店,別離以“哪吒2”、“哪吒蛋糕”的稱號售賣一款3D立體蛋糕,蛋糕標價每磅420元。
(圖:星島頭條)
而且,這家店還將線上網店還以“魔童降世”稱號售賣同款蛋糕,每磅420元,2磅則定價480元。
(圖:星島頭條)
這也激起了網友們的熱議。
有網友質疑:“這應該算是侵權吧?怎樣還敢標價420元?”
(圖:小紅書)
還有網友對蛋糕的制造工藝表明不滿:“臉部竟然是用紙打印的,還不是翻糖做的。”
(圖:小紅書)
更有網友以為:“只要一個頭的蛋糕規劃,看起來是不是有點恐懼…”
(圖:小紅書)
這些談論讓通仔想到了一句話:仿照得越傳神,侵權的嫌疑就越大…
不信?假如你買到的蛋糕長成這樣...你還會覺得它侵權嗎?
話不多說,直接上圖:
(圖:小紅書)
一整個“賣家秀與買家秀”:
(圖:小紅書)
“恐懼版”派大星:
(圖:小紅書)
“變異版”熊出沒和草莓熊,多少有點“瘆人”了:
(圖:小紅書)
再來看看咱們“吒兒”同款“翻車蛋糕”:
(圖:小紅書)
還有更籠統的:
(圖:小紅書)
看完這些,通仔只能說,估量網友們都在忙著避雷,底子沒空投訴“侵權”吧!
(圖:小紅書)
多相似算侵權?
所以,咱們是不是獵奇,外觀專利相似度到達多少才算侵權呢?
(圖:小紅書)
其實,在香港法令中,并沒有一個固定的數值規范來界定外觀專利侵權的相似度。
判別是否侵權需求歸納考慮多個要素,包含形狀、圖畫、顏色及其組合等要素。
(圖:星島頭條)
盡管無法給出一個詳細的相似度百分比,但一般來說,假如相似度較高(比方50%以上,乃至70%或80%以上),就或許構成侵權。
不過,這并不意味著到達某個份額就必定侵權,還需求結合專利的詳細特征、商場狀況以及顧客的認知等要從來歸納判別。
總歸,詳細狀況需求詳細分析。
但也有網友質疑,“都是自己畫的,怎樣能算侵權呢?”
(圖:小紅書)
對此,通仔要提示咱們:
假如是私家保藏或非商業用處,天然沒問題;但一旦用于商業用處,比方售賣,就有或許構成侵權!
(圖:小紅書)
關于香港這家連鎖蛋糕店售賣《哪吒2》主題蛋糕的行為,有內地律師指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哪吒2》電影著作的制造者對影片中的人物形象、故事情節、場景規劃等享有完好的著作權。
(圖:星島頭條)
未經著作權人答應,任何商家或個人私行出產、出售帶有《哪吒2》元素的周邊產品,都構成對著作權的直接侵略。
(圖:星島頭條)
香港海關也表明,會自動了解狀況,假如發現違法行為,將采納恰當的法律舉動。
依據香港《版權法令》,任何人士出售或為售賣用處而管有侵略版權物品,即屬違法。
(圖:星島頭條)
一經科罪,最高可被判每件侵權物品罰款五萬元及拘禁四年。
現在,這家蛋糕店現已全線下架了“哪吒蛋糕”,無論是網店仍是線下門店均已停售。
(圖:星島頭條)
別的,市民假如發現相似侵權行為,也能夠經過以下方法告發:
1.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
2.經過專用告發罪案電郵賬戶:
crimereport@customs.gov.hk;
3.運用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
最終,通仔也很獵奇:咱們在日常日子中有沒有買到過“翻車”蛋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