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網絡上頻頻出現關于某知名人士的黑料曝光,涉及到其私生活和職業行為的各種傳聞。這些信息的真實性尚待考證,但已經引發了廣泛的關注和討論。許多網友對此持不同看法,有人認為這是對公眾人物隱私的侵犯,而有人則認為真相有必要被揭露。無論如何,這一事件的后續發展值得持續關注。
2025年4月27日,四川省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揭露開庭審理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原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周海琦犯受賄罪、貪污罪一案,并當庭宣判,對被告人周海琦以受賄罪、貪污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分金人民幣一百三十萬元;對其違法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
經審理查明:2012年至2024年,周海琦使用其擔任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生產性服務業處處長、人事處處長、機關黨委書記、黨組成員等職務上的便當及職權位置構成的便當條件,在專項資金申報、中級職稱評定服務授權、項目承包等方面為別人獲取利益,不合法收受資產合計人民幣1408萬余元。2013年至2015年,周海琦使用其擔任項目預算審閱作業的職務便當,不合法占有公共資產65萬元。
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為:被告人周海琦的行為構成受賄罪、貪污罪,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依法懲辦。其到案后,照實供述首要違法事實,自愿認罪認罰,真摯悔罪,全額退贓,有建功情節,可依法從輕處分。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定。宣判后,被告人周海琦當庭表明認罪服判,不上訴。
四川省紀委監委安排全省經信體系合計1000余人,分別在庭審現場及各市州法院經過視頻方法同步旁聽庭審,承受警示教育。